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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外匯經紀商

外匯保證金經紀商為數眾多,且來自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從表面看來這些經紀商似乎大同小異,這給不少初入匯市的投資者在選擇時造成不少的困難。 投資者在選擇時,概括起來有幾種類型︰

  • 實惠型︰看點差大小,開戶是否有優惠,以及承諾其它好處
  • 方便型︰看是否有免費電話,是否有論壇,是否有中文的網站平臺,等等
  • 被動型︰依賴推薦代理人或身邊朋友的推薦
  • 獨立型︰參考別人的但不盲從,透過自己作全方位的調查和比較

在一個新興的市場,比較多的是前 3 類的投資者,在亞洲,也許加上文化和地域的元素,與美國市場相比,前三類的投資者亦較多。客觀來說,前三類的投資者的選擇方法都有欠缺之處。 隨著市場的發展,第 4 類投資者的數量正在增加,他們在開戶前,提出不少深刻的問題,並作了大量的比較。 這類投資者關注的焦點有二︰其一,經紀商的可信度,這涉及到資金安全問題和訂單的執行;其二,交易平台的技術性能,平台是否穩定,匯率是否實時。

本文將就如何判斷經紀商的可信度作些闡述,希望對投資者尤其是第 4類型的投資者提供參考依據。

首先,選擇外匯經紀商的重要依據之一,是看經紀商的所在國是否有監管機構,經紀商是否在監管機構註冊。 監管機構通常制定相應的行規,在不同程度上對經紀商的行為起約束作用,同時力圖保護客戶的利益。 投資者可以透過它們的網站查詢經紀商的註冊情況,客戶起訴備案,或提出投訴。

在線外匯保證金業務開始於 90年代後期的歐美市場,應該算剛起步,由於它的高風險性和投機性和監管的複雜性,各國政府持不同的態度。但一些歐美國家,還有日本以及香港,已經開始接受外匯保證金並對它進行監管。 對外匯保證金進行監管的國家或地區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日本和香港。它們對外匯保證金的監管程度不盡相同。但共同的特點是,對外匯保證金的規範主要參照證券或期貨的行規,而不單獨立項,必要時,頒佈專門的指南或條款進行補充,例如美國和香港。現將這幾個國家或地區的監管機構作個概述。

美國 - CFTC 和 NFA

美國的監管機構有兩個,美國期貨交易委員會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 ) 以及美國全國期貨協會 ( 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 NFA)

CFTC是獨立的聯邦機構,由國會根據修正的“期貨交易法” 在1975年創立。 這個機構的主要職能是監督期貨和期權市場的經營,保護客戶利益。 CFTC在總體上負責規範市場,同時下放部分職責給NFA以及交易所。  

NFA是期貨行業的自律機構,主要的經營資金來源於會員的會費。 主要的職責在於︰

  • 對相關機構進行審核,確保它們符合基本的財務標準
  • 貫徹頭班道德標準和客戶利益保護條款
  • 調解客戶和公司之間的爭議
  • 對從事期貨行業的人員進行審核並註冊
  • 對從事期貨行業的人員進行培養訓練和考核 (例如Series 3 資格考試)

外匯保證金行業歸屬於 CFTC和NFA,在監管方面均依照期貨行業的監管條款。 CFTC的角色更多的是仲裁和為客戶向相關的機構索賠。 NFA以調解為主。 另外,在 NFA網站上,可以查閱每個機構的註冊情況和客戶投訴記錄 : www.nfa.futures.org/basicnet/ 接可以查詢機構或個人的被投訴記錄和處理結果。搜索方法如下︰

  1. 按照經紀商的 NFA註冊號 (NFA ID)查詢
  2. 按照經紀商的公司名稱 (Firm Name) 查詢
  3. 按照姓 (Last Name) 名 (First Name) 查詢

進入搜索畫面後,點公司名進入看內容︰

  • Regulatory Actions (監管部門的處理 )
  • NFA Arbitration Awards (NFA調解案例) - NFA並不列舉所有的案例
  • CFTC Reparations Cases (CFTC處罰備案)

在查詢經紀商時要特別注意,有些經紀商同時擁有較多的業務部門或分支公司﹐可能某些業務部門正式註冊,但外匯保證金業務也許並沒有註冊,因此也就不受NFA監管。客戶需要確認經紀商下的哪個公司負責外匯業務,並收取客戶的開戶金,然後到NFA網站上,輸入公司名稱,進行詳細查詢。 如果有疑問,可以撥打美國的電話 800-621-3570 或到www.nfa.futures.org/basicnet/Complaint.aspx 提交投訴。

另外,投資者在調查時也需要注意﹐有些經紀商註冊不同的公司名字,以獲得不同的 NFA註冊號,以便掩蓋它們的被投訴歷史。

還值得推薦的一項內容是︰針對無櫃台 (OTC) 外匯交易市場的高風險性,NFA為個人投資者準備了指南,協助個人投資者了解外匯保證金的風險和常識,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 原文連結如下︰
http://www.nfa.futures.org/investor/forex/forex.pdf

英國 - FSA

英國的監管機構 FSA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是由政府設置的,政府界定它的行業規範行為以及權限。2000年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授與這個機構權力。但它又是獨立的非官方的機構,經營資金完全由來自被監管的機構所交付的會費。FSA制定行業標準,要求受規範的金融機構和公司遵守這些標準。 如果它們有所違背, FSA 有權要求違規的機構向客戶作出賠償。在 FSA 的網站上,專門有 “客戶” 的網頁,公佈各種違規和欺詐現象提醒客戶注意。 FSA 對外匯保證金交易沒有十分明確或單獨的條款進行規範。
FSA網址: http://www.fsa.gov.uk/

香港證監會 - SFC

香港的監管機構 SFC(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證監會) 在性質上類似于FSA,但其職責說明相對具體,外匯保證金業務明確地被列入規範的範疇,受制於1994年9月SFC訂立的LFETO條款(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Ordinance under 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這個條款對外匯經紀商的資本金等方面都作了規定。
證監會網址: http://www.sfc.hk/sfc/html/EN/

澳洲 - ASIC

澳洲的監管機構 ASIC (Australian Securities & Investment Commission) 除了監督金融機構和公司外,還負責辦理與公司的開張,運營以及停業相關的手續。保護投資者的措施主要有兩方面:所有經營金融產品的機構首先需要申請執照(AFS) ;2004年3月,ASIC還頒布了更為嚴格的標準,以保護個人投資者,這些標準包括:金融機構需要獲取必要的執照,金融機構必須毫無保留地告訴客戶所有的服務內容,經營方式,如何對待客戶的投訴等。 另外,從事外匯教學,包括網絡培訓的機構,都必須接受認證或持有牌照。但 ASIC 沒有專門的條款針對外匯保證金業務。
ASIC網址: http://www.asic.gov.au/asic/asic.nsf

加拿大各省的證監會

加拿大的情況稍有不同,沒有一個統一的監管機構,而是由幾個主要省份的證監會 (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分別管理。這些證監會對外匯保證金沒有具體的規範條例,只是要求那些進行外匯培訓或經營外匯業務的機構和公司在當地註冊。另外,它們對外匯保證金總體持比較謹慎的態度。例如,安大略省的證監會的網站上提醒客戶“外匯交易適合那些能承受風險的客戶,因為它是高風險,還有可能是欺詐的。 ” (原文: As a follow up to a previous alert on investment software, the 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 (OSC) is warning the public that currency trading an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also known as FOREX or FX trading, is for those that can afford to take the risk - and may be fraudulent.)
安大略省證監會網站:http://www.osc.gov.on.ca/About/NewsReleases/2004/nr_20040415_osc-ia-forex.jsp

日本 - 金融廳

日本金融廳 2005 年 7 月 1 日正式頒布“外匯買賣法”,要求經營外匯的機構進行註冊,並對公司的資本金以及公司的經營人員的經驗作了規定。所有經營外匯的公司在 2005 年 12 月份之前必須完成註冊,經審核後獲得執照方能經營。那些還在經營之中的公司,可以繼續維持到 12 月底。如果新公司 2006 年沒有執照而開業,將受處罰。日本在規范外匯保證金業務方面參照什麼樣的標準,是否有更具體的針對外匯保證金的條款出臺,這些尚不明朗。